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場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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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治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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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藥量(制劑量/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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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用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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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瓜(保護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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霜霉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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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-250克/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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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燃放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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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術(shù)要求:
在黃瓜霜霉病發(fā)病初期,于傍晚按推薦劑量點燃后密閉棚室至少4小時,隔7-10天施藥一次,連施3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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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性能:
本產(chǎn)品是由百菌清與霜脲氰原藥、發(fā)煙劑、引燃劑和其它助劑均勻混合,經(jīng)一定工藝加工而成的殺菌煙劑。能有效的防治保護地黃瓜霜霉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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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1. 本產(chǎn)品在黃瓜上安全間隔期4天,每個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。 2.點燃時不準打開殼子,操作者應(yīng)避免吸入煙霧。施藥后,大棚應(yīng)設(shè)置警示標志,人畜不得進入,充分通風(fēng)后方可進入。 3.本品對皮膚和眼睛有輕微刺激作用,使用時應(yīng)穿戴保護性衣物。 施藥時不準吸煙、進食。施藥后應(yīng)及時洗手和洗臉。 4. 用過的容器應(yīng)妥善處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 5.建議與其它作用機制不同的殺菌劑輪換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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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急救措施:
皮膚、眼粘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結(jié)膜炎和角膜炎,炎癥消退較慢。不慎吸入,應(yīng)將病人移至空氣流通處。不慎污染皮膚和眼睛,應(yīng)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。誤服則應(yīng)立即攜此標簽將病人送醫(yī)院診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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儲存和運輸方法:
本品應(yīng)貯存在干燥、陰涼、通風(fēng)、防雨處,遠離火源或熱源;搬運過程中應(yīng)輕拿輕放;置于兒童觸及不到之處,并加鎖;勿與食品、飲料、飼料、糧食等其它商品同貯同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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